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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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25年度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研究组、全体研究生:

根据青岛市医保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现将我所学生参加2025年度青岛市居民医保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1.取得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籍的研究生(含北京集中学习研究生),不包括已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已自行缴纳青岛市2025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

2.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我所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学生参保信息由研究所统一录入。

二、保费标准

1.2025年度,在校大学生按照每人每年170元的标准执行,财政补助标准为800元。我所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所财政补贴,由于个人原因中断缴费需补缴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2. 学生在本次集中缴费期内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次年1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年级新生从20249月起开始享受。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可通过缴费修复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待遇等待期(固定待遇等待期不变),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待遇等待期(含固定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补报。

三、信息采集

请各研究组做好本组学生医保参保的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填写相关信息,于11141700前完成以下事项:

1. 组织参保学生在线填写参保信息:【金山文档 | WPS云文档】 2025年医保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https://kdocs.cn/l/conHBVjjKPaU

2.组织不参保学生请填写《附件:不参保学生签字确认表》,将扫描件发送至yjsc@qibebt.ac.cn,纸质版在研究组留档备查。

3. 首次在青岛市参加医保的学生,需自行暂停原参保地医保后方可在青参保。


联系人:苏繁星,2626


另,崂山区医保局将于118日(周五)1500在王哥庄园区M-325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请感兴趣的老师、同学参会。


研究生处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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