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2019年冬季学位申报时间的规定,现将我所2018年冬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出答辩申请(截止日期:答辩前一个月,最迟不晚于2018.10.30)
登录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培养指导系统”,补充完整培养环节信息,提出答辩申请。需注意,国科大要求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所以请务必满足我所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后再申请答辩,具体答辩资格要求见《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研究生学位工作细则实施办法》。
此外,根据校发学位字 [2017] 23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冬季起,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署名标注顺序由其导师决定。培养系统及学位系统中均添加了科研成果署名单位的字段,请详细填报。
相关说明:
1、系统填报:操作说明参见教育云服务指南(研究生)
2、材料提交:
(1)科研成果信息简表,见附件。文件命名:姓名+信息简表
(2)博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要求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和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请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到一个PDF发送至sufx@qibebt.ac.cn,包括①发表文章首页(或有导师签字的接收函),②专利成果须带有作者排序页和受理/授权通知书。文件命名:姓名+成果证明
二、送审学位论文(截止日期:答辩前20天)
学位论文定稿后,经导师、研究组组长、送审资格审查小组针对学位论文撰写质量、格式、独创性等内容依次审阅通过后,由导师和论文主审人签字同意送审,送审前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验合格。
在论文公开答辩前研究所组织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自论文送出评审到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天。
论文评阅人中如有一位持否定意见,申请人所在研究组应对否定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可增聘两位评阅人。如有两名评阅人(包括增聘评阅人)的评语是否定的,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相关说明:
1、论文撰写:严格按照要求撰写,详情参考各学科指导意见《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
2、材料提交:(1)学位论文送审打印批条、(2)学位论文查重申请表(同时提交查重论文的电子版,相关要求见查重申请表)
三、聘请答辩委员、答辩(截止日期:2018.11.30(务必完成!))
通过“培养管理系统”聘请答辩委员,按规定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详见《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研究生学位工作细则实施办法》。需注意:
1、申请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但应出席答辩会,在答辩委员会讨论时介绍学生情况,然后回避。
2、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前必须对论文进行审阅。
3、由导师和研究组组长确定答辩委员会秘书1人,在人事教育处指导下组织答辩事宜。秘书须参加答辩的全过程,并做详细的会议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相关职责见:http://edu.qibebt.ac.cn/academic/2004.html。
四、填报学位申请信息(截止日期:2018.11.30(务必完成!))
登录教育业务管理平台,通过“学位管理系统”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五、提交答辩相关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18.11.30(务必完成!))
附件:科研成果信息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