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学位申报时间的规定,现将我所2023年秋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毕业名单申报
(一)拟申请2023年秋季毕业的同学请于6月30日17:00前加入2023年秋季学位QQ群:834175312,在线填写《预毕业研究生信息表》。
请登陆SEP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自查成绩、开题、中期、学术报告与社会实践、科研成果等是否达到毕业要求,均达到要求方可提交答辩申请。毕业要求参见附件:《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学术学位申请基本要求》,学分要求请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根据校发学位字 [2017] 23号(点击查看)文件规定,自2018年冬季起,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署名标注顺序由其导师决定。
二、学位论文涉密和延迟公开备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及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备案制度,秋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在2023年7月3日完成相关备案工作。如需备案,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密、延迟公开论文备案工作的,本次学位将不再受理其涉密、延迟公开论文学位申请。
研究生涉密、延迟公开论文申请学位须避免泄露保密内容,涉密、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络传递。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环节和学位审核工作的正常实施,涉密学位论文的题目、关键词和摘要内容不得涉密。
相关要求:
(一)具体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点击查看)、《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管理办法》(点击查看)。
(二)材料提交:
涉密论文:1.《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edu.qibebt.ac.cn/academic/1375.html (页面底部)
延迟公开:1.《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3、《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管理告知书》,下载地址:http://edu.qibebt.ac.cn/academic/1376.html(页面底部)
三、学位论文撰写
(一)论文内容: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完成,论文学术水平及工作量应满足相应申请学位要求。
(二)论文形式:研究生需按《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撰写学位论文,审核人需按规范审核。(撰写规范为2022年新修订,申请人务必采用正确的规范和模板。)
(三)向我所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所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在论文写作和学术成果中出现作假情形的,依照《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四、送审前审查
(一)组内审查
1.论文形式审查: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由导师指定论文形式审查人针对学位论文撰写质量、格式、独创性等内容依次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论文形式审查人在《学位论文送审审查意见表》签字。
研究生登录SEP教育业务平台进行论文格式检测,检测路径“培养管理–论文–论文格式检测”,操作手册见附件1,学位论文可反复修改多次提交检测,将最后一次检测结果提交导师审核。我所双盲评阅论文格式要求参见:http://edu.qibebt.ac.cn/academic/1411.html。
(注:涉密或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不得通过此系统进行论文格式审查)
2.论文查重:格式检测通过后,研究生登录SEP教育业务平台进行论文查重,查重路径“培养管理–论文–论文查重”,操作说明可从系统下载。(注意:1.同一个批次下,此系统为每个学生最多提供2次免费论文查重检测。2.论文第1次检测完需要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才能检测第2次。)学位论文查重要求参见:http://edu.qibebt.ac.cn/academic/1409.html。
(注:涉密或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不得通过此系统进行论文查重)
以上审查完成后,请导师、研究组组长审核并在《学位论文送审审查意见表》填写意见后签字。
(二)学科审查
组内审查完成后,申请人于7月15日前携带《学位论文送审审查意见表》、学位论文简装版(1本)提交至学科秘书处(联系方式见附件2),由学科负责人审核。
五、论文评阅
(一)论文送审
导师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陆SEP教育业务平台“培养管理”模块,撰写答辩申请,根据双盲评阅要求(点击查看)上传用于双盲评阅的论文,并提交导师审核。注:务必详细填写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成果,标明署名单位以及是否署名国科大。
同时,在QQ群中在线填写论文信息表。
(注:涉密或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不得通过此系统进行论文送审,请提交打印版,博士5本,硕士3本)
(二)评阅后修改
专家评阅意见返回后,需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答复,填写《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答复》(点击下载,导师、学生本人签字)。同时,在SEP系统中维护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
六、论文答辩(8月20日前)
(一)答辩组织
由导师和研究组组长确定答辩委员会秘书1人,在研究生处指导下组织答辩事宜。秘书须参加答辩的全过程,并做详细的会议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秘书职责详见:http://edu.qibebt.ac.cn/academic/2004.html。
答辩秘书通过“培养管理系统”聘请答辩委员,按规定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详见《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研究生学位工作细则实施办法》(点击查看)。需注意:
1、申请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但应出席答辩会,在答辩委员会讨论时介绍学生情况,然后回避。
2、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前必须对论文进行审阅。
3、须邀请1名学位委员作为答辩委员会专家参加答辩会。
学位委员名单:http://www.qibebt.cas.cn/jg/xsxl/xwwyh/
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详见:《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职责》,查看地址:http://edu.qibebt.ac.cn/academic/2004.html
研究生答辩程序参见:http://edu.qibebt.ac.cn/academic/1398.html/attachment/07-xueweilunwendabianchengxu
(二)答辩后修改
答辩结束后,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情况》(点击下载,导师、学生本人签字),并将相关修改信息维护到SEP系统。
七、学位申请信息填报(8月25日前)
登录教育业务管理平台,通过“学位管理系统”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联系人:苏繁星,2787,sufx@qibebt.ac.cn
研究生处
2023年6月29日
附件: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学术学位申请基本要求
附件1:国科大论文格式检测系统-功能描述手册V3.0
附件2:各学科信息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