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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举办2020年“国科大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持续激发学生、教师、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展示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各院所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创新创业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5月至10月举办“国科大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产教协同发展

二、大赛目的

本次比赛旨在提高大学生、科研工作者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创新创业动力,联合社会各界力量,集聚创新创业资源,注重科研成果转化,推动项目落地,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北京怀柔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支持单位: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怀柔科学城产业研究院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教务部、科研处、校友会

协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各院所

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与,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 面向国科大全体师生、校友及中科院全体科研人员。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创意组项目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初创组成长组 面向国科大全体师生、校友及中科院全体科研人员,同时欢迎社会上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报名参加。社会上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团队(项目申报人非中科院系统)需中科院系统相关单位或人员推荐信。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应未满3年(2017年5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应3年以上(2017年5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5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大赛设五个分项赛,分别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康养”“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与突破。

1. 新一代信息技术分项赛:包括芯片设计、传感器、半导体元器件等与芯片上下游产业链相关的技术、软件系统、人工智能、传感技术、机器人应用、产业互联网应用等相关内容;

2. 新材料分项赛:包括有色金属新材料革新及应用、绿色环保建材、生物医用材料、光学显示、纳米涂层、航空航天等领域的新型材料等相关内容;

3. 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分项赛:包括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激光雷达、电子器械、仪器仪表、自动化专用设备等相关内容;

4. 生物医药与医疗康养分项赛:包括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智慧医疗、健康管理等大健康产业相关内容,重点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5.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分项赛:包括污水处理、新能源电池、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空气净化、循环经济、激光智能装备制造等相关内容。

(二)鼓励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项目参赛,鼓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参赛,鼓励具有自主创新特色、高成长潜力及产业化前景的技术、产品、制造、服务项目参赛。

(三)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已获2019年“国科大杯”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奖项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大赛分为报名、初赛、培训、分项赛决赛和总决赛五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2020年5月至7月下旬)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0年7月20日

报名方式:进入网站(http://ucasonline.sie.ac.cn:81/)在线报名

报名材料:

1. 商业(项目)计划书;

2. 商业计划书 PPT;

3. 参赛项目原创性声明;

4. 参赛推荐信(非中科院系统参赛团队提供);

5. 营业执照复印件(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团队提供);

6. 一分钟展示视频(建议提供),格式需要高清无压缩mp4 或mpg 文件,比例为:16:9,分辨率:1920*1080。

报名团队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初赛阶段(2020年8月)

由大赛评审委员会依据本次大赛评审办法对报名材料进行闭门评审。初赛结果在国科大创新创业学院官网(https://sie.ucas.ac.cn)及微信公众号(sie-ucas)上公布,并通知进入分项赛决赛的团队。

(三)培训阶段(2020年8月)

开展“国科双创之星”专项培训,帮助各参赛团队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及综合实力。

(四)分项赛决赛(2020年8月至9月)

采用答辩的评选方式,其中“新材料”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分项赛拟在北京举行、“新一代信息技术”分项赛拟在济南举行、“生物医药与医疗康养”分项赛拟在青岛举行、“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分项赛拟在中山举行。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分项赛参赛团队数量和比赛成绩产生入围总决赛项目名单,并在国科大创新创业学院官网(https://sie.ucas.ac.cn)及微信公众号(sie-ucas)上公布。

(五)总决赛(2020年10月)

大赛总决赛在北京举行。入围总决赛团队进行项目现场路演展示,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

七、奖励政策

大赛奖金池300万元人民币,设项目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

(一)分项赛奖励规则:大赛评审委员会评选审议后,向成绩达到评审标准的项目颁发分项赛项目奖,向获得创意组一等奖的国科大在校生团队导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分项赛奖励标准:

一等奖:25项,每项奖金1.5万元

二等奖:25项,每项奖金1万元

三等奖:30项,每项奖金0.5万元

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每个项目奖金1.5万元。

(三)总决赛奖励规则:大赛评审委员会评选审议后,向成绩达到评审标准的项目颁发总决赛项目奖,向获得创意组前三等奖的国科大在校生团队导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向对赛事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

(四)总决赛具体奖励标准:

1.总决赛项目奖:设一等奖3名,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各1名;二等奖6名,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各2名;三等奖9名,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各3名。

表 1:总决赛项目奖奖励办法(单位:万元)

          总决赛组别

总决赛奖项

创意组

初创组

成长组

一等奖

8

15

25

二等奖

5

10

15

三等奖

3

5

10

2.总决赛优秀指导教师奖: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8万元、5万元、3万元。

3.优秀组织奖:共5名,每名奖金5万元。

(五)所有奖励金额均为税前,发放细则另行规定。

(六)对参赛项目提供全程专业辅导,包括项目规划辅导、报名材料预审辅导、路演PPT制作辅导、项目路演辅导等;优秀参赛项目免费入驻“国科双创之星”训练营,由中科院专家、各行业专家、知名投资人以及创业导师组成的双创导师队伍,为参赛项目提供政策、技术、金融、法务、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培训。

(七)设立大赛专项基金,对优秀项目直投;同时组织多家国内知名投资机构,为大赛项目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及后续资金支持。优秀项目推荐至北京怀柔科学城以及各地方产业园区及孵化基地,协助取得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支持,加速项目的孵化落地。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手  机:13811311065

邮  箱:ieinfo@ucas.a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100190)

 

望中科院各院所及国科大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团队参赛,鼓励研究员、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0年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