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 管理办法》,现将我所2018年同大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名额
“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所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在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共设三个等级,每年奖励3人。其中,一等奖1人,奖金8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人,奖金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人,奖金2000元人民币。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
2.学风严谨,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在理论上有较重要创新或发展,学习期间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1-2篇;或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或有1-2项申请的核心专利。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评审程序
1、研究所设立“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自由申报,经导师推荐,人事教育处初审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选。
3、所有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学习工作及成果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前3名根据排序依次为一、二、三等奖。
四、提交材料
1、《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WORD格式,及双面打印签字版。电子版命名:01姓名+申报表
2、《科研成果奖项信息简表》(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命名:02姓名+信息简表
3、在读期间成绩单,电子版,PDF格式。命名:03姓名+成绩单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请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到一个PDF,其中①发表文章首页(或有导师签字的接收函),②专利成果须带有作者排序页和受理/授权通知书。命名:04姓名+成果证明
请各位申请人于12月17日前将材料1纸质版,及材料1-4电子版(放到一个文件夹,以本人姓名命名),提交到人事教育处。
说明: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在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成果的使用遵循《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研究生奖励申请规定》。
五、联系人
人事教育处:苏繁星,sufx@qibebt.ac.cn,
2787
附件1:“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2:科研成果奖项信息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