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青能所字〔2021〕125号),现将2021-2022学年在所研究生等级奖学金、三助津贴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在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北京参加集中教学的一年级硕士生和直博生除外)及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奖助金设置及标准
“等级奖学金”由研究所设立,用于奖励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论文工作创新贡献突出和品德行为优良的研究生;“三助津贴”由导师所在研究组或设岗部门根据研究生承担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工作情况确定。标准如下(本标准自2021年9月起施行):
学生类别
|
国家助学金
|
研究所等级奖学金
|
助研津贴
|
餐补
|
合计
|
硕士(不含一年级)
|
500
|
600
|
1900-2400
|
500
|
3500-4000
|
博士(不含一年级直博生)
|
1250
|
950
|
2800-不封顶
|
500
|
5500-不封顶
|
备注
|
国科大按月发放
|
研究所按月发放
|
研究所餐卡
|
|
(单位:元/月)
三、评审管理
“等级奖学金”由研究组组长召集本组内相关老师对研究生进行考评,报人事教育处审核后发放,奖励期限为一年,按月发放。
“三助津贴”与三助岗位任务相挂钩,实施任务合同的规范管理。
四、提交材料
各研究组于8月30日前通过ARP“网上办公平台”提交《研究生岗位任务书》通过审批后于9月份发放。2021年《研究生岗位任务书》已更新,请重新下载:http://edu.qibebt.ac.cn/bonus/1479.html。
1. 系统入口:登录“网上办公平台”—左侧“网上办公”栏目—“教育管理”—“研究生岗位任务书”—新增申请
2. 审批流程:申请人(研究组秘书)—研究组负责人—人事教育处。
五、其他
1、超出基本学制期限(延期)的研究生的餐补由研究所承担,其它奖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级奖学金、助研津贴)全部由学生所在的研究组承担。
2、研究生休学、因公出国期间(不含中丹),暂停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
联系人:苏繁星,80662787。
人事教育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