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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奖项

评选范围

人数限额

三好学生

全体国科大在籍研究生,不含正在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生和直博生,不含中丹学院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32名

优秀学生干部

研究生会、党/团支部、班委等学生干部

4名

三好学生标兵

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名

优秀毕业生

2024年春季和夏季毕业生

3名

注意:正在参加2023-2024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各研究所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在评选学年内受过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当年的“优秀学生”评选;在学期间受过处分,且毕业时处分尚未被取消的学生,不能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其他《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中不能参与评选的情况均无资格参加评选。

(二)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四)三好学生标兵

1.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五)优秀毕业生

1.在2023-2024学年之前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如为2024年夏季毕业学生尚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须均为“良好”及以上;

4.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六)其他

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曾荣获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获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评选组织及程序

评选的组织按照《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进行。

1.“三好学生”: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由各职工党支部组织初评排序,最后由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从中评选32人。

2.“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提交申请材料,由研究生处组织初评排序,由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从中评选4人。

3.“三好学生标兵”:各职工党支部推荐的“三好学生”排序第一名的候选人可选择是否参加“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同时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初评排序第一名参与评选,由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从中评选2人。

4.“优秀毕业生”:由各学科组织初评排序,由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从中评选3人。

5.“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及进入终评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评审中需准备PPT进行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各评审小组上报的候选人,应首先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评优期间出国、出差、或不在研究所学生,在评选时应以适当方式使这些学生能够参与评选工作。

四、评选办法

1.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避免简单的以论文、分数为评判标准,要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2.各评审小组在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告知所有评审专家,在研究生处规定推荐评选时间内,将初评推荐排序名单及申报资料、评审专家组成名单及评审表决依据(评审专家签名或者邮件截图等)纸质或者电子版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3.各评审小组上报的候选人,应首先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评优期间出国、出差、或不在研究所学生,在评选时应以适当方式使这些学生能够参与评选工作。

4.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报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所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评审委员会审核、公示。

、材料报送

1.请申请学生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yjsc@qibebt.ac.cn;请各评审小组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初评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处。

2.材料要求

奖项名称

材料要求

三好学生

附件1:优秀学生申请表(PDF扫描件)

附件3:优秀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4: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优秀学生干部

附件1:优秀学生申请表(PDF扫描件)

附件3:优秀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4: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三好学生标兵

附件1:优秀学生申请表(PDF扫描件);

附件2: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电子版)

附件3:优秀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4: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优秀毕业生

附件1:优秀学生申请表(PDF扫描件);

附件3:优秀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4: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以上电子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命名:姓名-三好/标兵/优干/优毕。具体材料命名:姓名-优秀学生申请表、姓名-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姓名-优秀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姓名-证明材料。

参加“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候选人的需在4月26日15:00前将《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发送至邮箱yjsc@qibebt.ac.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8261078



研究生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