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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清源聚能奖学/奖教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清源聚能奖学/奖教金”管理办法》(青能所字〔2023〕179号)及《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青能所字〔202463号),现将2024年清源聚能奖学金、奖教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清源聚能奖学金,设特别奖、优秀研究生奖、科教融合之星(含特别奖、优秀奖综合素质奖四类奖项。

1.特别奖每年按研究生专业所属学科奖励优秀研究生总共不超过3名。奖金额度5000元/人。

2.优秀研究生奖名额根据我所国科大籍研究生各培养层次及所属学科人数的5%比例确定,人选由各学科推荐评定,奖金额度2000元/人。名额如下:

所属学科

博士研究生名额

硕士研究生名额

名额合计

材料

2

1

3

化工

2

2

4

生物

2

2

4

总计

6

5

11

3. 科教融合之星用于奖励与我所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优秀研究生,设立特别奖和优秀奖两个层级,其中特别奖每年按研究生所内导师所在学科奖励优秀研究生总共不超过3名,奖金额度5000元/人;优秀奖名额根据符合条件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总数的5%比例确定,人选由各学科推荐评定,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

   科教融合之星优秀奖名额分别为材料学科3名,化工学科3名,生物学科4名。

   4.综合素质奖用于奖励在学生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中表现突出的在所优秀研究生(含国科大籍及联合培养研究生),每年奖励研究生不超过3名,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

(二)清源聚能奖教金设立教书育人奖和教育管理工作贡献奖两类奖项。

1.教书育人奖用于奖励为研究所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导师,按照导师所在学科每年奖励导师总共不超过3名,奖金额度5000元/人。

2.教育管理工作贡献奖用于奖励为研究所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支撑部门教育工作管理人员和辅导员,按照人员所在学科每年奖励人数总共不超过3名,奖金额度10000元/人。

二、申报条件

(一)清源聚能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学习成绩优秀,理论知识基础扎实,知识面广。

3.从事科研工作科技创新能力强,成绩突出,在重大科研项目中为骨干,或发表了多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内外本领域重要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学术论文被录用。

4.特别奖获得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任一项要求:

1作为项目成员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者;

2作为项目成员在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者;

3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可列第二位)发表的高水平文章被所学领域顶级期刊收录。

5.尊敬师长,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科教融合之星获奖者须已与研究所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联合培养协议,并已在所联合培养满一年。

7.综合素质奖获奖者须积极参与国家、地方、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所的各项学生活动、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等,担任活动的主要组织者或为取得优异成绩的参与者。

(二)清源聚能奖教金-教书育人奖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身作则,引导和教育学生为祖国建设做贡献。

2.积极参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所的教育工作,在研究所的学科建设、招生、培养、就业、思政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3.教书育人,注重研究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培养的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学风严谨,品德优良,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或从事研究生教学或指导工作,教学效果突出,指导研究生成绩优秀,获得了科技成果或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三)清源聚能奖教金-教育管理工作贡献奖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所的教育工作,在研究所的学科建设、招生、思政、培养必修环节、评奖评优、实践活动、毕业、就业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评审程序

(一)清源聚能奖学金

1.研究生自由申报,经导师推荐后提交到研究生处;其中综合素质奖需由党支部出具意见;

2.研究生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公示;

3.学科组织对优秀奖进行初评排序,研究生处组织对综合素质奖进行初评排序

4.奖学金评审会议对特别奖进行评审,对其他奖项进行终评;

5.研究生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二)清源聚能奖教金-教书育人奖

1.研究生处汇总当年度参与研究所教育工作人员名单和参与工作情况;

2.研究生处组织初评排序;

3.组织召开研究所奖教金评审会议进行评审;

4.研究生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三)清源聚能奖教金-教育管理工作贡献奖

1.相关人员自由申报,经学科负责人推荐后提交至研究生处;

2.学科根据候选人工作贡献情况进行初评排序;

3.研究生处组织召开研究所奖教金评审会议进行评审;

4.研究生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

(一)奖学金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本次奖学金申请材料通过“奖学金管理系统”填报,无须提交纸版材料。登陆方法:研究所内网办公平台(OA)-研究生管理-奖学金管理系统申报即日开通,截止时间为121217:00具体系统操作详见《奖学金管理系统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

1)申请人在系统注册后(已有账号的不需要注册),登陆并填写奖项申请表,提交导师审核

2)导师登陆系统,填写审核意见后提交。请各相关导师务必予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奖学金申报材料要求

1.在读期间成绩:PDF格式。联培生提供原学校成绩单扫描件。命名:姓名-成绩单。

2.成果证明材料要求:PDF格式。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到一个PDF,其中①发表文章首页(或有导师签字的接收函),②专利成果须带有作者排序页和受理/授权通知书。命名:姓名-成果证明

3.联合培养协议PDF格式。申请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的需要提供联合培养协议,在成果证明材料上传处上传协议,命名:姓名-联培协议

注意事项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在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已经使用并获得过研究所自设奖学金的成果不可再重复使用。相关成果不得出现在申请表、信息简表以及汇报的PPT材料申请材料

(三)清源聚能奖教金-教书育人奖

由研究生处汇总工作情况,无需本人提交材料。

(四)清源聚能奖教金-教育管理工作贡献奖

申请人填写清源聚能”奖教金-教育管理工作贡献奖 申报表(附件2),并于12月12日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联系人:王立英,联系电话:58261078,行政楼408。


附件:1.奖学金管理系统系统操作手册

2.“清源聚能奖教金-教育管理工作贡献奖”申报表

3.党支部推荐意见表


研究生处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