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我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一、总则
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组织领导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理学07 |
274 |
34 |
51 |
工学08 |
260 |
34 |
51 |
专业性硕士研究生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260 |
34 |
51 |
(二)复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3月18日 |
10:00-11:00 |
报到、资格审核 |
教育楼 |
13:50-17:00 |
综合素质面试 |
教育楼 |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四)复试内容
1.复试总分100分,主要包括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及科研素质(40分)、英语听说能力考核(30分)。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
2.综合素质
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知识的运用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协作精神、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专业知识及科研素质
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及相关科研产出也将作为专业知识考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4.英语听、说水平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沟通表达的能力及对专业文献的阅读与理解能力。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通过综合面试及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以往的政治表现及思想素质进行审核,此项不计入复试成绩,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3.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取得国外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应届生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政审表(附件2)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3),需本人签字。
以上纸质版材料需复试当天上交
考生个人介绍(PPT)、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PDF格式电子版(每个文件小于3M),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存储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姓名+复试材料”命名。所有PDF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1.姓名-自述表”;“2.姓名-获奖证书”(只选重要三项);(如有)“3.姓名-发表文章”。文件夹请压缩为rar格式,3月16日之前发送至yzb@qibebt.ac.cn,邮件命名为“考生姓名+硕士复试”。
(六)体检
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考生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yzb@qibebt.ac.cn,体检报告须由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四、录取资格确定
1.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3.考生成绩核定
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4.拟录取新生入学前出现下列任意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B:未取得学士学位;
C: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D:受到处分;
E:提供虚假信息。
五、公示与复议
1.我所复试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规程、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所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站予以公布。
2.实行监督制度。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规范全所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投诉事宜;
举报电子信箱:yzb@qibebt.ac.cn
监督电话:0532-80662600
国科大监督电话:010-88256714
六、其他事宜
1.若出现本规定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2.考生面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3.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滨海大道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王哥庄园区。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80662787韩老师
邮箱:yzb@qibebt.ac.cn
中国科学院青岛能源所研究生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