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网址:http://edu.qibebt.ac.cn/bonus/4997.html),现将2023-2024学年在所研究生等级奖学金、三助津贴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在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北京参加集中教学的一年级硕士生和直博生除外)及联合培养研究生(9月新增的除外)。
二、奖助金及补贴设置及标准
“等级奖学金”由研究所设立,用于奖励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论文工作创新贡献突出和品德行为优良的研究生;“三助津贴”由导师所在研究组或设岗部门根据研究生承担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工作情况确定;“补贴”指餐补和租房补贴。标准如下(单位:元/月):

租房补贴:根据综合管理处学生公寓住房安排情况,对不能安排住宿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按照25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成本由所财政承担。
三、评审管理
“等级奖学金”由研究组/中心负责人召集本组/中心内相关老师对研究生进行考评,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发放,奖励期限为一年,按月发放(如有需要,可统一于春季学期即3月份调整)。
“三助津贴”与三助岗位任务相挂钩,实施任务合同的规范管理。根据《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如有研究所等级奖学金标准降低、助研津贴停发等情况,请提供相关考评证明材料。
“补贴”由管理部门根据情况按月发放。
四、提交材料
本次评审通过“内网办公平台”进行,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各研究组于9月7日前通过“内网办公平台”提交《研究生奖助金调整申请》,审批通过后于9月份发放。
1. 系统入口:登录“内网办公平台”—“研究生管理”栏目—“奖助金调整”—新增申请
2. 审批流程:研究组秘书/申请人—研究组负责人—研究生处负责人—研究生处业务主管。
五、其他
1、超出基本学制期限(延期)的研究生,其餐补由研究所承担,其它奖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级奖学金、助研津贴)全部由学生所在的研究组承担。
2、研究生休学、因公出国期间(不含中丹),暂停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
联系人:王老师,58261078。
研究生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