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和青岛能源所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现将2026年度研究生开题、中期以及博士资格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开题考核:2025年9月及以前入学的硕士生、普博生、直博生。
中期考核:2024年9月及以前入学的硕士生、普博生,2025年3月及以前入学的硕博生,2023年9月及以前入学的直博生。
博士资格考核:2024年9月入学的直博生。
以上含其所在高校允许其在研究所进行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考核组织
本年度开题、中期、博士资格考核以三个学科为单位组织。除保密论文外,开题、中期、博士资格考核应以公开、集中报告的形式进行;各学科可根据领域方向分组考核。
1.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9月27日17:00前分学科完成报名,在线填写报名信息https://www.kdocs.cn/l/cbST4pzLxdwS。
2.已报名开题和中期考核的国科大籍研究生,于10月15日前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进行如下操作:进入培养指导——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撰写报告——请求指导(发送给导师),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考核。
3.参加开题和中期考核的国科大籍研究生,于10月16日前,登录系统添加考核秘书(所在研究组),导出开题/中期报告登记表双面打印签字后交给研究组考核秘书,同时提交开题/中期报告、实验安全风险自评估表。(注意:登记表只打印到导师意见页,后面的考核记录与考核结果页于考核结束后添加)。
4.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的国科大籍研究生由导师于10月16日前出具政治表现材料,并将签字后的《博士资格考核政治审查表》交给研究组考核秘书;研究生本人于10月16日前填写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登记表、报告表和实验安全风险自评估表,导师签署意见后交给研究组考核秘书。
5.联合培养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的材料等要求按照其学籍所在高校及学院的要求执行,并在10月16日前交给研究组考核秘书。
6.各学科于11月9日前组织完成现场考核。请各学科确定答辩的时间、地点、专家以及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名单,提前3天将相关信息提交研究生处进行审核、公布。
7.考核结束后,国科大籍研究生于11月11日前登陆SEP系统完善开题、中期考核登记表中的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意见等内容,提交培养单位审核;同时,补充完善纸质版材料(包括开题/中期/博士资格考核报告表、开题/中期/博士资格考核报告登记表、博士资格考核政治审查表、实验安全风险自评估表)后提交给研究组考核秘书,研究组考核秘书于11月13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研究生处(王哥庄园区综合楼522)。
8.学科秘书于11月13日前将国科大籍研究生开题/中期报告评分表(纸质版)、考核结果汇总表签字版(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王哥庄园区综合楼522)。
9.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开题/中期等相关材料由学生按照要求提交给其学籍所在高校,请研究组将组内本年度所有联培生开题/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c@qibebt.ac.cn。
三、考核要求
(一)国科大籍学生开题报告
1.硕士生开题报告由3名及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其中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博士生开题报告由3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
2.开题考核分学生报告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研究生应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选题须注重应用导向。
3.开题考核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通过,在3个月内可补做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视为不宜继续培养,应予退学;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由专家小组做出转硕或退学建议。
(二)国科大籍学生中期考核
1.硕士生中期考核由3名及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其中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博士生中期考核由3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
2.研究生中期考核分为学生答辩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研究生就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方面进行汇报。
3.中期考核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硕/博士培养。如未通过,在3个月内可再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的硕士生,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视为不宜继续培养,应予退学;第二次中期考核仍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由专家小组做出转硕或退学建议。
(三)国科大籍学生博士资格考核
1.博士资格考核由3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2.研究生博士资格考核分为学生答辩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研究生就在培养期间课程学习情况、对所选题目调研和理解程度、已经取得的初步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论文工作设想及计划等方面进行汇报。
3.考核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博士培养;如未通过,由专家小组做出转硕或退学建议,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批。
(四)其他
1.联合培养研究生考核的评委组成、考核结果评价等级等要求按照其学籍所在高校及学院的要求执行。
2.国科大籍学生考核评价等级建议:优秀≥90分;90分>良好≥75分;75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
3.考核参考时间:学生汇报15—30分钟,专家提问5—20分钟。
4.考核小组成员应包含1名以上本中心/研究组外专家,鼓励聘请外单位专家担任考核小组成员。
四、工作说明
1.研究生没有特殊情况均应及时参加考核;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科集中组织考核的,可由导师按照要求自行组织考核,考核要求及流程一致。
2.由于各个高校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不一致,请联合培养研究生自行联系所在高校老师,按照高校要求填写材料,并与所内及高校导师沟通指导考核报告,同时及时与研究组及学科考核秘书沟通特殊事宜。
3.国科大籍学生培养相关制度规定
(1)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青能所字〔2022〕151号)
(2)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青能所字〔2025〕19 号)
(3)《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青能所字〔2024〕62号)
(4)《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青能所字〔2022〕150号)
(5)《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青能所字〔2023〕109号)
(6)《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实施细则》(青能所字〔2023〕191 号)
五、联系人
研究生处张老师,80662626,yjsc@qibebt.ac.cn。
研究生处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