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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奖项

评选范围

人数限额

三好学生

全体国科大在籍研究生,不含正在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生和直博生,不含中丹学院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31

优秀学生干部

研究生会、党/团支部、班委等学生干部

4名

三好学生标兵

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名

优秀毕业生

2023年春季和夏季毕业生

3

注意:正在参加2022-2023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各研究所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在评选学年内受过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当年的“优秀学生”评选;在学期间受过处分,且毕业时处分尚未被取消的学生,不能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避免简单的以论文、分数为评判标准,要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二)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四)三好学生标兵

1.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五)优秀毕业生

1.在2022-2023学年之前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六)其他

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曾荣获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获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评选组织及程序

1.“三好学生”:按照比例核定的方式将名额分到各学科(具体见附件4),由各学科组织初评排序,最后由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从中评选31人。

2.“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提交申请材料,由研究生处组织初评排序,由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从中评选4人。

3.“三好学生标兵”:经各学科初评后,推荐“三好学生”第一名参与评选,同时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第一名参与评选,由所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从中评选2人。

4.“优秀毕业生”:由各学科组织初评排序,由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从中评选3人。

5.“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在评审中需准备不超过5min的PPT进行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办法

1.各学科负责评审产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排序,结果在本学科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审核。

各学科上报的候选人,应首先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评优期间出国、出差、或不在研究所学生,在评选时应以适当方式使这些学生能够参与评选工作。

2.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报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评审委员会审核、公示。

五、材料报送

1.申请学生于20234月20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yjsc@qibebt.ac.cn各学科20234月27前将初评结果(见附件5)报送至研究生处

2. 材料要求

申请所有奖项均需报送以下3个材料:

附件1:优秀学生申请表(PDF扫描件);

附件3:优秀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6: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除以上材料外,申请“三好学生标兵”的学生还应提供附件2: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电子版)。

以上电子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命名:姓名-三好/标兵/优干/优毕。具体材料命名:姓名-优秀学生申请表、姓名-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姓名-优秀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姓名-证明材料。

联系人:王立英 

联系电话:58261078  


附件1:优秀学生申请表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3:优秀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 

附件4: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人数限额表

附件5:优秀学生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