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聚能系列奖学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奖助学金 >> 清源聚能系列奖学金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 管理办法》(点击查看)及研究生奖励申请规定(点击查看),现将2019年同大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名额

 “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所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在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共设三个等级,每年奖励3人。其中,一等奖1人,奖金8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人,奖金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人,奖金2000元人民币。

申报条件请参见《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 管理办法》(点击查看)。

二、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后,123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人事教育处,材料不全或逾期报名无效。

2、研究所评审:人事教育处组织召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三、材料要求

每位申请人建立一个由“同大奖学金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内按顺序排列以下材料:

1、《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WORD+纸质签字版(双面打印)。命名:01姓名申报表

2、《科研成果奖项信息简表》(附件2),电子版(EXCEL)。命名:02姓名信息简表

3、在读期间成绩单,电子版(PDF)。命名:03姓名成绩单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PDF)。请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到一个PDF,其中①发表文章首页(或有导师签字的接收函),②专利成果须带有作者排序页和受理/授权通知书。命名:04姓名成果证明

5、申请人需准备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现场答辩的PPT,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等,于12月31日前发送到人事教育处。

说明: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在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成果的使用遵循《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研究生奖励申请规定》

四、联系人

人事教育处:苏繁星,sufx@qibebt.ac.cn, 80662787

 

人事教育处

2019年1223


附件1:清源聚能-奖学金申报表 (同大)

附件2:科研成果奖项信息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