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 管理办法》(点击查看)及《研究生奖励申请规定》(点击查看),现将2019年同大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名额
“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所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在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共设三个等级,每年奖励3人。其中,一等奖1人,奖金8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人,奖金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人,奖金2000元人民币。
申报条件请参见《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 管理办法》(点击查看)。
二、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后,在12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人事教育处,材料不全或逾期报名无效。
2、研究所评审:人事教育处组织召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三、材料要求
每位申请人建立一个由“同大奖学金–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内按顺序排列以下材料:
1、《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WORD)+纸质签字版(双面打印)。命名:01姓名–申报表
2、《科研成果奖项信息简表》(附件2),电子版(EXCEL)。命名:02姓名–信息简表
3、在读期间成绩单,电子版(PDF)。命名:03姓名–成绩单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PDF)。请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到一个PDF,其中①发表文章首页(或有导师签字的接收函),②专利成果须带有作者排序页和受理/授权通知书。命名:04姓名–成果证明
5、申请人需准备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现场答辩的PPT,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等,于12月31日前发送到人事教育处。
说明: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在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成果的使用遵循《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研究生奖励申请规定》。
四、联系人
人事教育处:苏繁星,sufx@qibebt.ac.cn, 80662787
人事教育处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清源聚能-奖学金申报表 (同大)
附件2:科研成果奖项信息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