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清源聚能”奖学奖教金管理办法》(点击查看)及《研究生奖励申请规定》(点击查看),现将2021年清源聚能奖学金、奖教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清源聚能-奖学金”,设特别奖、优秀研究生奖、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三项。
1.特别奖每年按研究生所在专业奖励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总共不超过3名。奖金额度5000元/人。
2.优秀研究生奖名额根据每年学籍在所研究生总数的5%比例确定,人选由各学科推荐评定,奖金额度1000元/人。名额如下: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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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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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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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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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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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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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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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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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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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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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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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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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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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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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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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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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每年奖励与我所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优秀学生3名,人选由各学科推荐评定,奖金为1000元/人。
(二)“清源聚能-奖教金”,每年评选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各1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二、申报条件
在所学习的研究生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除外),均可申请 “清源聚能——奖学金”: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学习成绩优秀,理论知识基础扎实,知识面广;
(三)从事科研工作科技创新能力强,成绩突出,在重大科研项目中为骨干或发表了多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四)特别奖获得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任一项要求:
1.作为项目成员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者;
2.作为项目成员在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者;
3.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可列第二位)发表的高水平文章被所学领域顶级期刊收录。
(五)尊敬师长,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六)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获奖者须已与研究所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联合培养协议,并已在所联合培养满一年。
研究所在岗研究生导师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清源聚能——奖教金”: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身作则,引导和教育学生为祖国建设做贡献;
(二)教书育人,注重研究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培养的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学风严谨,品德优良,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三)从事研究生教学或指导工作,教学效果突出,指导研究生成绩优秀,获得了科技成果或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三、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
(二)学科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报人事教育处;
(三)人事教育处汇总名单后报研究所教育委员会审定,申请特别奖的候选人须向委员会做综述报告。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本次奖学金申请材料通过“奖学金管理系统”填报,无须提交纸版材料。登陆方法:研究所网上办公平台-教育管理-奖学金管理系”。系统申报即日开通,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2:00。操作如下(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1.申请人在系统注册后(已有账号的不需要注册),登陆并填写奖项申请表,提交导师审核;请申报学生务必认真填写所需信息。
2.导师登陆系统,填写审核意见后提交。请各相关导师务必予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材料要求
1.在读期间成绩:PDF格式。联培生提供原学校成绩单扫描件。命名:姓名-成绩单。
2.成果证明材料要求:PDF格式。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到一个PDF,其中①发表文章首页(或有导师签字的接收函),②专利成果须带有作者排序页和受理/授权通知书。命名:姓名-成果证明。
3.联合培养协议:PDF格式。申请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的需要提供联合培养协议,在成果证明材料上传处上传协议,命名:姓名-联培协议。
注意事项: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在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根据《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研究生奖励申请规定》,已经使用并获得过研究所自设奖学金的成果不可再重复使用。相关成果不得出现在申请表、信息简表以及汇报的PPT材料等申请材料中。
(二)清源聚能奖教金:申请导师填写《“清源聚能-奖教金”申报表》(附件4),电子版(WORD)发送至sufx@qibebt.ac.cn。
五、提交时间
参评的导师和研究生,在12月1日12: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人事教育处,材料不全或逾期报名无效。
各学科初评结束后,请于12月7日前将《2021年“清源聚能-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2)签字版扫描件发送到sufx@qibebt.ac.cn。
五、联系人
苏繁星,sufx@qibebt.ac.cn,2787,行政楼305。
人事教育处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奖学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2:2021清源聚能奖学金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