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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届“光影青春”青岛市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的通知

各研究生: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紧紧围绕全市“十五个攻势”聚焦发力,鼓励和引导青年运用新媒体形式表达爱国爱党情怀,展现新时代岛城青年的昂扬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的征程中放飞青春梦想,团市委决定举办第三届“光影青春”青岛市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青岛共发展为主题,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通过创作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新媒体作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活动主题

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青岛共发展。

三、大赛作品征集时间

2019年912日至105日。

四、参赛者资格

个人或团体均可参赛,作者或团队主创应为年龄在18岁至45岁的青年。

五、作品要求

要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紧扣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青岛共发展的主题,展现青岛市发起“十五个攻势”,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的火热实践,展现新时代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奋勇担当,展现广大青年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参赛者可围绕主题,创作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青年微视频、H5等作品。

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类型为两类,分别为:

1.微视频:包含公益广告、微电影、vlog,纪录片、音乐MV、动画片等视频短片,片长3分钟到20分钟,需提供AVIWMVMP4MPEG等高清视频格式文件,以及剧本或200字左右的创意文字说明(电子版)。

2.H5、长图类:展示类、互动类等类型H5、长图均可,H5作品页面在10页(含封面、封底)以上,控制在20个页面以内,需提供H5的二维码和链接,以及每一页内容的jpg截图。

(二)本次大赛原则要求作品为新近创作(一年内创作的作品),且作品契合大赛主题,内容健康、立意新颖、积极向上、幽默风趣,具有较强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

(三)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原创,且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四)参赛选手提交参赛作品的同时,请提交微视频、H5的创意文字说明,不提交文字说明的团队或个人视为自动弃权。

(五)原则上,参赛作品的作者(或主创人员)姓名等信息以报名表为准,不得进行二次更改。

(六)参赛者不得提供以下内容的参赛作品,如有违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1.含有与中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3.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4.违反本比赛其他规定。

(七)凡投送参赛作品,即视为同意本次大赛所有规定。

六、作品提交

参赛作品相关资料和《参评作品报名表》及《作品授权书》均需提供电子版,统一存放于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或主创人员)姓名。

作品提交方式:

(一)作品发至chenyy@qibebt.ac.cn ,作品压缩包命名方式:作品类别+参赛作品名称+参赛人姓名(主要负责人)。

(二)报送U盘或光盘,作品压缩包命名方式:作品类别+参赛作品名称+参赛人姓名(主要负责人)。

报送地址:人教处307;收件人:陈芸燕,电话:80662787

七、赛程安排

(一) 宣传发动(9月上旬):发布大赛通知,并通过团市委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及大赛专题网页、爱青岛手机客户端,对大赛进行集中宣传发动。

(二)作品征集(912日至1011日):参赛者围绕大赛主题,集中创作微视频、H5等作品,并按照要求提报作品。

(三)作品展播(10月上中旬启动):从已征集到的作品中挑选优秀作品,在大赛专题网页中展映。

(四)网上投票(10月中下旬启动):对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初入围的作品将在爱青岛手机客户端专题页面进行投票,得票数最高的三部作品获得“最具网络人气奖”。参赛者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载体传播展示自己作品,但不得违规刷票,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专家评审(10月中下旬):组建专业评审团队,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评出最终获奖作品,并在“青岛共青团”微信公众平台、爱青岛手机客户端和大赛专题网页上公布评奖结果。

(六)颁奖仪式(10月中下旬):现场展播优秀作品,并对获奖者和单位进行颁奖。获奖作品将在团市委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相关媒体和途径进行展播。

八、奖项设置

大赛将设立优秀组织单位奖项,颁发奖牌。参赛作品分别评出微视频类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H5、长图类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他类单项奖。奖项允许有空缺。

(一)微视频类

一等奖:1名,授予证书;

二等奖:2名,授予证书;

三等奖:3名,授予证书;

优秀奖:5名,授予证书。

以上获奖作品,团市委具有优先使用权,将分别支付作者10000元、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版权使用费(均含税),相关作品将用于全市青少年网络思想引导工作中。

(二)H5、长图类

一等奖:1名,授予证书;

二等奖:2名,授予证书;

三等奖:3名,授予证书;

优秀奖:5名,授予证书。

以上获奖作品,团市委具有优先使用权,将分别支付作者2000元、1000元、800元、500元的版权使用费(均含税),相关作品将用于全市青少年网络思想引导工作中。

九、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抓好大赛的发动和宣传工作,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规划,确保落实,共同办好此次大赛。各区(市)团委和青联报送作品不少于10件,各市直团组织报送作品不少于2件,各学生会组织报送作品不少于5件,其中微视频、H5参赛作品均不少于1件。各单位团组织要做好本单位作品收集工作,并填写《第三届“光影青春”青岛市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作品报名统计表》。

(二)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大赛赛程等内容如发生变动,将在爱青岛手机客户端及团市委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三)团市委及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对参赛作品拥有展播、宣传的无偿使用权。对已支付版权使用费的获奖作品拥有全部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团市委。

 

附件:1.第三届“光影青春”青岛市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报名表

2.作品授权书

 

 

 

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             青岛市青年联合会

 

青岛市学生联合会

 

2019年94

 

 

 

附件1

 

第三届“光影青春”

青岛市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

 

参评作品报名表

 

 

 

 

 

 

 

 

 

作品名称: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第三届“光影青春”青岛市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组委会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及链接

 

申报单位

 

单位全称

 

详细地址

 

   

 

传真

 

联系人

姓名

手机

 

 

姓名

分工

 

 

 

 

 

 

内容简介(200字左右) 及推选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附件2

 

授 权 书

 

由我单位选送的作品《             》版权为我单位所有。同意第三届“光影青春”青岛市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评选期间,以公益观摩方式使用其版权。允许获奖作品在指定电视台、网站作为资料供电视观众观摩调阅。

 

 

 

版权所有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