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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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所2020年研究生落户的相关说明

2020级新生:

请有办理落户需求的研究生,请按下列要求于2020831日前交至班长处,由班长汇总好后统一交至人教处:

1、户籍信息材料(含户籍所在详细地址、所属辖区派出所等信息,户籍卡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原件)(不要办理户口迁移证,只保留户口单页);

2、一寸照片;

3、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硕士研究生在北京报到入学后,于915日前将上述材料集中交至班长处,再由班长经顺丰递送或由专人送至青岛能源所人事教育处。

请不办理户口迁入的研究生,提交《不办理户口迁入的说明》纸质签字版,截止时间同办理落户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