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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现将2018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交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定向生(在职)不缴纳学费。

二、学生角色: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学生无需操作。

三、交费方式

国科大将在2018920日,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国科大学生处即可汇总信息并进行相关工作,学生在系统中提交了信息,可不须将纸质材料上交。

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还需要持纸质版材料到财务和学生处盖章。

五、相关咨询电话

人教处:80662787

 

 

 

人教处

2018年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