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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现将2019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交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即入学时间为2018年、2019年的2年学制研究生,2017年、2018年、2019年的3年学制研究生,2016年入学的4年学制研究生,20152016201720182019年入学的5年制研究生),定向生(在职)根据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

二、学费缴费名单维护:

为提高交费名单准确性,今年继续通过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的奖助系统完成收费名单维护、缓交申请和审核、学生贷款信息提交。通过奖助系统申请缓缴学费和提交助学贷款有关信息的,不再需要纸质申请材料寄送国科大。已经将纸质版材料寄送国科大的,可以不再系统操作。

请各研究所、院系于916日前登陆奖助系统的缴费管理,维护缴费名单,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研究所、院系角色:

可维护确认学生缴费、缓缴名单,查看学生贷款信息等。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进入“奖助系统”。选择“缴费管理”,点击“生成缴费名单”,生成的缴费名单默认为全部学生都需要缴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名单列表点选,批量改为“不需要”或“需要”。注意申请缓缴和助学贷款的学生属于正常需要缴费。

初审缓缴名单。对于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待学生提交缓缴申请后,点击“初审缓缴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同意点击“通过”,不同意点击“退回学生”。

查看贷款名单。研究所、院系可在“查看贷款名单”功能中查看贷款学生信息,不需要对贷款信息进行操作。如果学生提交错误,研究所可在此模块中“退回学生”修改。

点击“上报缴费名单”,“确认无误,提交”,名单提交至学生处。

(二)学生角色: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学费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学生无需操作。

三、交费方式

国科大将在20199月中下旬,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须将纸质材料上交。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相关审查和录入回执的工作。

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也在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处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还需要持纸质版材料到财务处和学生处盖章。

五、相关咨询电话

财务处:010-88256117

学生处:010-8825615488256076

 

 

 

 

学生处

2019年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