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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能源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青能所字〔20221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硕士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够熟练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四)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经批准,我所具备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一)生物学

生物学是研究生命系统各个层次的种类、结构、功能、行为、发育和起源进化等的综合性前沿学科。我所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等。

(二)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是研究化学工业及其他相关过程工业中所进行的物质与能量转化、改变物质组成、性质和状态及其所用设备的设计、操作和优化的共同规律和关键技术的一门工程技术学科。我所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化学工程、生物化工等。

(三)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是一门涉及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计算科学、工程学和材料学的综合性交叉学科,以材料的组成与结构、合成与制备、性质及使用性能、测试与表征等四个基本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与制约规律为研究对象。我所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等。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一)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

1.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入学后第一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集中参加课程学习,期间遵循《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集中教学管理规定》,主要完成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习;

2.科研实践时间为2-3年,从入学后第二年开始进入导师所在的研究组,主要依托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研究生本人共同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要对其专业选修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选题报告、学位论文、实验环节等的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立德树人”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

(四)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须完成不少于30学分的课程学习,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9学分,即:公共学位课7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和外国语课程;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如下:

青岛能源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备注:具体课程参考每学期中国科学院大学课程开课表,相关课程体系遵照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和学校最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学术报告与社会实践(2学分),必修环节总学分为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题报告

1.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征求导师(组)意见后,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研究生应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在规定时间内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2.开题报告由3~5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其中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考核小组从学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开题考核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通过,3个月内可补做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视为不宜继续培养,应予退学。

(二)中期考核

1.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和《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2.中期考核由3-5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其中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考核小组从学生的选工作态度、科研思路、研究方法、科研能力、科研进展及进一步完善论文研究的计划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硕士培养。如未通过,3个月内可再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视为不宜继续培养,应予退学。

(三)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为了促使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相关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提高社会责任感,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多次参加学术报告和学术讨论,并积极参加“三助”工作、社会实践活动“科普活动”等。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参加“科普活动”的情况由科学传播处审核认可后备案。

六、科研能力与水平及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获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硕士学位申请者应掌握本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系统了解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熟悉相关研究领域的科学文献,了解所需要的背景知识。

(二)获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学术素养

1.学术素养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独立思考和动手能力以及解决科学问题的能力。具有从事本学科研究和应用工作的才智、涵养和创新精神。

2.学术道德

硕士生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踏实刻苦、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客观评价本人成果,避免各种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科学实验中尊重生命伦理道德。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严格杜绝任何剽窃他人成果、捏造歪曲实验数据、有意提供误导性推论等不当学术行为。

(三)获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具备独立检索和查阅科学文献、专利和其他资料的能力, 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和途径, 并善于归纳和总结,能够理清研究领域的进展脉络和主要理论派别,能够独立完成文献综述, 客观评价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

2.科学研究能力

结合个人对本领域研究进展的掌握,在导师指导下制定总体研究方案,确定研究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等。进而能独立实施并完成既定的研究方案和内容,并能及时总结和分析研究结果。对权威或他人的结果能够科学地分析、客观地评价,认识到可以借鉴或需要改进的地方,不断取长补短, 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

3.实践能力

通过培养和锻炼,具备学术研究或技术开发能力,掌握相关实验技能、研究方法。能够使用相关仪器设备进行科学研究与工程开发,在实践中灵活应用所学知识,增强动手能力。

4.学术交流能力

参加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能熟练地进行学术交流、正确地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术成果。

5.其他能力

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解决研究或技术开发中所遇到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做到及时同专家、老师及其他研究生讨论,积极发表自己观点,融会贯通, 提高水平。同时能够注重保持身心健康,促进自身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规范性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该是一篇系统的学术文章,由申请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应该基于规范的实验记录和真实的实验数据,立论依据充分,学术观点明确,实验设计合理,图表应符合生物科学的规范标注,推理严谨,符合逻辑,语言简明流畅,论文格式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2.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应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在某一研究领域内有创新或对该领域的科学研究有价值的工作。

(五)学位申请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研究所学术学位申请基本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一)培养方案是制定招生计划、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据。培养方案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备案后实施。

(二)未尽事宜,由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及研究生处解释。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关于修订〈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青能所字〔2022〕8号

附件: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学术学位申请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