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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物能源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青能所字2023〕109号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突出“思想政治正确、社会责任合格、理论方法扎实、技术应用过硬”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全面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我所学科发展及专业学位教育情况,特制定研究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相关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培养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二)掌握所从事相关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

(四)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方向

本所在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两个学科专业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一)材料与化工专业方向包括:材料化学品生物技术、膜催化与制氢技术、能源化工、多孔催化材料、生物质多相催化转化、泛能源大数据与智慧低碳应用、电化学材料与过程、绿色化学及催化化学、固态光电能源材料等。

(二)生物与医药专业方向包括:生物医药工程、微生物代谢工程、分子微生物工程、水生生物技术与化工过程、海洋微生物、酶学与生物催化、植物基因工程、蛋白质检测与设计、微生物合成技术等。

三、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工程硕士研究生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不超过4年。

四、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

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必修环节12学分。

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导师组应有来自研究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行业产业专家。导师组成员应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集中或分散指导。

根据情况可采用下述两种方式开展导师组指导,并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

(一)对在校外实践基地开展专业实践的硕士研究生,可由其所内导师与所外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进行指导。

(二)涉密行业或领域等不适合从研究所外部聘请行业导师的,提出申请并经研究所学位委员会审议,可依托本单位具有工程应用背景科研项目或在本单位实践基地,在单位内部按照学科或者行业领域成立行业产业导师组,共同进行指导。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为了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课程设置应以工程需求为导向,强调专业基础、工程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综合培养,应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协同优势,力求先进性、模块化、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的结合,课程内容应能反映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前沿的新发展。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须完成不少于24学分的课程学习,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9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7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公共必修非学位课1学分,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

1 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学位课

(必修)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

1

 

硕士学位英语(英语A)

3

 

专业学位课

 

≥12

 

非学位课

公共必修课

工程伦理

1

 

专业选修课

 

≥2

 

公共选修课

 

≥2

 

注:

1.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根据领域方向设置,由导师指导研究生选择修读。

2.硕士研究生第三学期回所开展科研工作后,必须完成研究所自设课程仪器分析与技术(专业学位课),考试合格后获2学分。

六、必修环节及学分要求

必修环节总学分12学分,其中专业实践6学分,其他必修环节6学分,包括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

专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须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少于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

(一)研究所积极开展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并认定,提高专业实践培养质量,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实践基地包括:

1.专业领域相关高水平企业。

2.校企联合实验室、实践基地、技术转化中心。

3.行业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应用型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平台、大科学装置、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

4.经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能满足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的其他类型基地。

(二)专业实践一般采用以下2种途径。

1.在所内导师指导下参加具有工程应用背景的科研项目,或在所内实践基地参加专业实践。需同时接受导师组成员中行业产业专家的集中指导。

2.到所外实践基地进行主题明确、内容明确、计划明确的系统化实践训练。具体要求由所内导师与所外导师组成的导师组共同协商决定。

(三)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须按要求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接受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该环节学分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要环节,设置2个必修学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研交流,拓展专业视野,参加社会公益、爱国主义教育、公共事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公开做1次学术或技术工艺报告,至少参加4次专家学术报告,且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或相关领域技术成果展会不少于1次;至少参加1次科普活动,参加1次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科普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及实践登记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处备案,参加科普活动的情况由科学传播处审核认可后备案,方可取得2学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也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工作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撰写等环节。

(一)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调研、查阅中外文献资料、掌握培养方向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开展学位论文选题,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应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目标以及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在导师指导下,在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硕士生应于第三学期期中前完成学位论文选题的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认真论证: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课题条件、实施方案、预期目标以及进度计划等。

3.开题报告经导师审阅签字后,考核小组由3~5名专家评审,其中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

4.评审专家对开题报告提出评审意见,签字后交研究生处归档。

5.开题报告如需调整,由导师提出书面意见,经研究生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6.评审要求

1)文献综述(具有独立搜集资料和分析、综合研究的能力,论述精辟、全面);

2)学术见解(把握学科前沿,学术思想开阔,选题新颖、合理,重点准确,预期目标得当);

3)实验研究方案(所选研究方法先进、适当,技术路线严密,措施得当,掌握技术资料准确,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分析合乎逻辑,有预见性,工作安排合理、紧凑);

4)表达能力(表述清楚、准确,能正确回答问题)。

7.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于半年内再次申请考核,连续两次未通过考核者根据其实际能力进行分流淘汰。

(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对硕士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的全面考察,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研究工作做出中期总结汇报。硕士研究生应于第五学期初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2.中期报告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认真论证:技术路线、进度、资料与数据、结果等。

3.中期报告经导师审阅后,考核小组由3~5名专家评审,其中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

4.评审专家对中期报告提出评审意见,签字后交给研究生处归档。

5.中期报告如需调整,由导师提出书面意见,经研究生处审批后方可进行。

6.评审要求

1)技术路线(与原选题报告中的实验装置仪器、实验方法相符或改动之处优越性明显);

2)进度(按原计划完成);

3)资料与数据(亲自动手所得,记录完整,数据处理科学、准确);

4)结果(达到预期目标,下一步工作思路清晰)。

7.未通过者可于半年内再次申请考核,连续两次未通过考核者可延期毕业或根据其实际能力进行分流淘汰。

(三)论文撰写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需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并取得较好成效。

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论文内容可包括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等。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论文的导师署名,最多不得超过两位。硕士生用于论文研究和论文撰写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变更专业需在答辩前6个月向国科大提交学籍变动审批表,同时提交变更专业成绩单。

八、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硕士研究生要求掌握有关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研究生答辩前应达到导师或导师小组规定的科研成果要求。符合上述条件,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其他

涉密部分按照国家、国科大和研究所的涉密管理办法执行。

培养方案是制定招生计划、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据。培养方案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报国科大备案后实施。

本培养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青能所字〔2018〕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