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能源所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生自2018级起在学期间需完成Seminar专业基础课学习,取得4个学分。Seminar I 要求是三级学科以外,一级学科以内的研究领域;Seminar II 要求是三级学科以内、非本人学位论文所涉及的研究领域。
现将本年度Seminar II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1、请报名同学根据《青岛能源所博士研究生Seminar考核标准》(附件1)要求进行选题,考核题目必须经导师审核、确定后进行网报(https://docs.qq.com/sheet/DWlVXVVhQRFpWenNq),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29日。
2、请报名同学准备Seminar考核内容的中文摘要(外籍学生可用英文),包括选题意义,目的及前景展望,字数控制在A4纸一页之内(附件2供参考),考核前纸质版提交学科秘书。
3、本年度Seminar考核截止时间5月30日,各学科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苏繁星,2787。
附件1:青岛能源所博士研究生Seminar考核标准 附件2:Seminar报告摘要范例 附件3:Seminar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