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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填报审核的通知

 2023届毕业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统一部署,自2023年10月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申报及审核工作,及在职在岗审查工作,统一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层就业系统”)中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3版)。

二、学生填报

1.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5日23:59:59

2. 线上操作步骤: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2023届毕业生,请登录https://jcjy.xszz.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报基层就业及学费补偿信息,上传材料后,提交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2。

         3. 料提交:

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2023届毕业生,请按照要求将以下纸版材料提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在基层就业系统内提交(不再通过国科大奖助系统提交)。前期已向研究生处提交了纸版材料的,只须在基层就业系统内完成填报和电子版提交,无须再次寄送纸版材料。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系统下载打印)1份,需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就业证明》(附件4,适用于非二次分配毕业生)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附件5,适用于二次分配毕业生)1份,需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就业单位、二次分配单位签字、盖章;

4)《海上平台/船舶出海作业证明》(附件6,适用于在海上平台作业或船舶出海作业的毕业生)1份,需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5)涉密证明、生产第一线工作证明、工作地点情况说明等有关证明材料(适用于在涉密单位保密岗位、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工作,以及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1份,需就业单位盖章。

三、其他说明

1. 凡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2023届毕业生,均须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按流程完成填报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含前期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奖助系统内已经提交过申请的毕业生),未寄送纸版材料的请按时寄送。

2.基层就业系统中的“系统判断结果”仅供参考,审核人员需根据附件1中的《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3版)》对学生就业情况是否符合资助条件进行认真判断。

3.基层就业系统中的学生基本信息来自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学生在申报过程中如遇无法注册、个人信息错误等情况,请联系国科大学生处进行查询、更改。

联系人:苏繁星,2626。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 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3版)

附件2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附件3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培养单位)

附件4 就业证明

附件5 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附件6 海上平台船舶出海作业证明